誠信關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,關乎社會和國家的公平正義,茲事體大。借助法律權威來打擊不誠信行為,方能讓誠信者走遍天下,讓失信者寸步難行。
歷經三次審議和多次修改后,刑法修正案(九)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,將于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。刑法修正案(九)的一大亮點,就在于更加注重維護社會誠信。據悉,刑(九)增加規(guī)定利用網絡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,以及利用網絡實施犯罪行為的犯罪。此外,組織考試作弊,替考和請人替考,“醫(yī)鬧”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或盜用他人身份證、護照等行為都被納入刑法調整范圍。
“人不信不立,國無信不強!鄙鐣\信涉及方方面面,既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,也與社會治理等公共議題聯系緊密。網絡謠言愈演愈烈,打開微信朋友圈,種種聳人聽聞的謠言一傳十十傳百,一方面給相關企業(yè)帶來了負面影響,比如關于某洋快餐使用6個翅膀8條腿“怪雞”的謠言流傳已久,但近年來又在社交媒體上刷屏,一則既無科學依據也不符合邏輯常識的小謠言,讓這家世界500強企業(yè)傷透了腦筋;另一方面網絡謠言還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,比如甘肅蘭州出現食鹽“漲價停產”謠言后引發(fā)了一輪搶鹽風波,網絡謠言的經濟和社會影響,可見一斑。此外,替考、作弊等行為,破壞了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,也是典型的不誠信行為。今年6月,江西省教育廳通報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調查結果,處理各類人員42人,其中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由公安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。這些案例都充分說明,向不誠信行為宣戰(zhàn)的重要性和緊迫性。
誠信本是一種道德規(guī)范,對于種種不誠信行為,社會上自有與之對應的道德譴責。但不誠信案例頻繁出現,所造成的社會危害大有加重趨勢,在道德自律的基礎上,借助法律來遏制不誠信行為,也是應有之義。此次刑法修正案(九)中,將諸多與社會誠信有關的熱點議題納入刑法范圍,包括網絡謠言、替考作弊、偽造證件等等,勢必對這些損害社會誠信的不良行為產生強大的震懾效果。
一方面,法律的生命在于執(zhí)行,刑法修正案(九)將從今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,將相關法條用好用足,考驗公檢法等相關部門的執(zhí)法能力。以打擊網絡謠言為例,仍有一系列的細節(jié)問題需要細化落實:誰來認定、鑒別謠言?社交媒體轉發(fā)傳播速度極快,如何跟蹤謠言產生源頭?如何采取技術手段,及時遏制謠言的轉發(fā)擴散?這些問題,不僅需要相關部門在實踐中逐步厘清標準和流程,還需要針對網絡傳播新特點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,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。
另一方面,促進社會誠信,在法律兜底的同時,還需要加強誠信宣傳教育,完善個人信用制度,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升整個社會的誠信程度。譬如刑法修正案(九)將組織作弊、替考等行為規(guī)定為犯罪,除了通過“入罪”來加強震懾外,學校、家庭更要承擔起教育職責,教育學生應該遵守考試紀律,采用作弊手段即便僥幸過關,也并非真才實學,總有穿幫露餡的一天。此外,教育部門完善考生信息核實流程,不讓一個替考者蒙混過關,加強監(jiān)督防止個別考官被買通形成里應外合的局面,都能讓動了歪心思的不誠信者知難而退。
誠信關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,關乎社會和國家的公平正義,茲事體大。借助法律權威來打擊不誠信行為,方能促進社會正能量的傳播,最終讓誠信者走遍天下,讓失信者寸步難行。